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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陽市人民政府駐鄭州辦事處關于河南龍門大酒店大樓安全鑒定項目(二次)競爭性磋商公告1. 采購條件 河南龍門大酒店大樓安全鑒定項目(二次),經(jīng)相關部門批準,現(xiàn)已具備采購條件,建設資金來源為自籌資金,采購人為洛陽市人民政府駐鄭州辦事處。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陽市人民政府駐鄭州辦事處的委托,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競爭性磋商。 2.1 采購項目名稱:河南龍門大酒店大樓安全鑒定項目(二次) 2.2 采購編號:YDCG20180127 2.3 項目概況:對河南龍門大酒店大樓進行安全鑒定 2.4 項目地點:河南省鄭州市 2.5 資金來源:自籌資金 2.6 預算金額:約10萬元 2.7 服務期限:合同簽訂后7 日歷天內(nèi)完成檢驗并提交報告 2.8 質量要求:符合國家相關規(guī)范和標準 2.9 標段劃分:共一個標段 2.10政府采購政策:本項目執(zhí)行促進中小型企業(yè)發(fā)展政策(監(jiān)獄企業(yè)視同小微企業(yè))等政府采購政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須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 3.2 投標人須具有效的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三證合一的營業(yè)執(zhí)照);營業(yè)執(zhí)照經(jīng)營范圍需具有主體檢測;且需具有主體結構一級資質。 3.3 須提供企業(yè)2018年01月至2018年06月任意3個月依法繳納稅收的證明材料:主要是供應商的稅務登記證(供應商提供加載有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yè)執(zhí)照的,視為已提供稅務登記證)以及繳納增值稅或企業(yè)所得稅的憑證。依法免稅的供應商,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其依法免稅。 3.4根據(jù)《財政部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 號)和《河南省財政廳關于轉發(fā)財政部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5 號)被列入中國政府采購網(wǎng)(www.ccgp.gov.cn )“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指政府采購行政處罰有效期內(nèi)),被列入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wǎng)(http://shixin.court.gov.cn/ ,也即全國法院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信息公布與查詢網(wǎng))“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被列入國家稅務總局網(wǎng)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詢欄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供應商將被拒絕參加投標。供應商必須將本公司在上述三個網(wǎng)站相關欄目的信用記錄截圖打印,分別裝訂入響應文件正副本。 3.5法定代表人本人參加投標的,提供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參加投標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單位公章的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且提供在本單位2018年01月至2018年06月連續(xù)繳納的社保證明;(注:社保證明指由社保部門出具的在本單位連續(xù)繳納社保的證明原件加蓋社保部門印章或者在社保部門官方網(wǎng)站下載的帶有社保機構印章的證明材料并加蓋單位公章。) 3.6本次采購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7 本次采購實行資格后審,由磋商小組對供應商的資格證明材料進行審核,不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將被拒絕,資格審查具體要求見磋商文件。 4.1 獲取磋商文件時間:2018年 08月28 日至2018年09月 03日,每日上午09:00時至12:00時,下午14:30時至18:00時(北京時間,下同),在洛陽市洛龍區(qū)學子街東方今典天匯中心2307室。 4.2 供應商報名時須攜帶以下證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委托代理人(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身份證、社保證明); (2)營業(yè)執(zhí)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三證合一的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證書; (3)依法繳納稅收的證明材料; (4)三個網(wǎng)站信用記錄截圖并加蓋單位公章; 以上證件要求提供驗證原件,留復印件1套(復印件須加蓋供應商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項目投標使用”或“與原件一致”等字樣)。 注: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文件的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報名要求的,不予報名。 5、磋商文件的獲取 5.1 磋商文件領取時間及地點:同報名時間及地點。 5.2 磋商文件售價:500元/份,現(xiàn)金支付,售后不退。 6. 響應文件的遞交 6.1 響應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2018年09月 07日上午 09 時30分。 響應文件遞交的截止地點及開標地點:洛陽市洛龍區(qū)學子街東方今典天匯中心23樓開標室。 6.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采購人不予受理。 7.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時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河南招標采購綜合網(wǎng)》、《河南省政府采購網(wǎng)》、《洛陽市政府采購網(wǎng)》《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官網(wǎng)》上發(fā)布。 采 購 人:洛陽市人民政府駐鄭州辦事處 地 址:鄭州市金水區(qū)鄭花路20號 聯(lián) 系 人:劉先生 電 話:13937111969 代理機構: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陽市洛龍區(qū)學子街東方今典天匯中心2307室 聯(lián) 系 人:王女士 聯(lián)系電話:0379-80883666 電子郵箱:hnydly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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