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洛陽市信訪大廳向社會力量購買法律援助服務成交結果公告洛陽市信訪大廳向社會力量購買法律援助服務 成交結果公告 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陽市信訪局的委托,就洛陽市信訪大廳向社會力量購買法律援助服務進行競爭性磋商采購,按規(guī)定程序進行了評審、磋商,現就本次談判的成交結果公布如下: 一、采購項目名稱及編號:洛陽市信訪大廳向社會力量購買法律援助服務,YDCG2019010028 二、政府采購管理部門備案編號:洛采競磋-2019-307 三、公告發(fā)布日期: 2019年12月18日 四、磋商日期及地點: 磋商日期:2019年 12 月30 日上午09時00 分 磋商地點:洛陽市洛龍區(qū)學子街東方今典天匯中心1號樓23樓開標室。 五、磋商小組名單:趙莉(組長)、鄧波、魏艷(采購單位代表) 六、成交信息 成交供應商:河南航星律師事務所 企業(yè)注冊地址:河南省洛陽市九都路61號2-1-202 成交金額:240000元/年 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 按照《洛陽市市級政府采購代理服務費支付標準》所規(guī)定本項目代理服務費:3000元 七、公告媒體:《河南省電子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河南省政府采購網》、《洛陽市政府采購網》、《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官網》上發(fā)布。 八、公告期:2020年01月02日(公告期限為1個工作日) 九、公告日即為成交通知書領取日。公告日起2個工作日內,被授權的成交供應商代表應到洛陽市洛龍區(qū)學子街東方今典天匯中心1號樓2307室及時領取成交通知書,逾期未領取的,視同公告日已領取。成交供應商應按照規(guī)定的時限和程序與采購單位完成政府采購合同的簽訂。 十、供應商對成交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發(fā)布之日后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法人簽字蓋章并加蓋單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一并提交質疑函原件及相關證明材料(郵寄件、傳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質疑函將不予受理。 十一、本次采購聯系事項 采購人:洛陽市信訪局 地址:洛陽市洛龍區(qū) 聯系人:柳先生 聯系電話:0379-63919391 代理機構: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陽市洛龍區(qū)學子街東方今典天匯中心1號樓23樓 聯系人:趙女士 聯系電話:0379-80883666 郵箱:hnydlys@163.com
2019年12月31日 |